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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thor: Tang Syau

A fur piece = A long distance

刚刚在看 Miller 的 On Literature(中译本《文学死了吗?》——现在听这句话特别像在问候全家),里面说福克纳《八月之光》的开头是:

丽娜坐在路边,看着车上了山朝她开过来。她想,我从阿拉巴马来。一件皮草围巾。一路从阿拉巴马来。一件皮草围巾。

J. Hillis Miller. 2002. On Literature | 文学死了吗. 秦立彦 译 (2007)

我心想什么皮草围巾,并且这两句话还写得这么怪,就去查了一下,两个中译本翻译的都是感慨距离远。

我从亚拉巴马州到了这儿,真够远的。我一路上都是走着来的。好远的一路啊

William Faulkner. 1932. Light in August | 八月之光. 蓝仁哲 译 (2015)

我已经离开了亚拉巴马州,好远。一路从阿拉巴马出发,真远

William Faulkner. 1932. Light in August | 八月之光. 霍彦京 译 (2016)

于是我翻开 Light in August 的原文,对应的原文是 a fur piece。

I have come from Alabama: a fur piece. All the way from Alabama a-walking. A fur piece.

William Faulkner. 1932. Light in August

虽然我也不知道 a fur piece 是 a long distance 的土话(后来 Google 到了),但是我大概也不敢贸然译成皮草围巾,起码我可以查一下现成的中译本吧。

第二次一句话机翻测试(DeepL 和 彩云)

2018 年我测试过用搜狗翻译下面这段话(我自己觉得最后一个分句写得比较绕,适合作为考题),当时搜狗翻译的结果明显要比 Google Translate 要好。

From a third standpoint, all animals are equal, in the sense that if, for example, a young rat or a young human would get the same pleasure from eating a morsel of food, the pleasure either would get should have identical weight in the determination of what is morally permissible and morally required to do.

The Blackwell Companion to Applied Philosophy. 2017

这句话的关键意思是:在道德问题上,即使感受者不同,同等的快乐也同等重要——在这个意义上,所有动物是平等的。

2018 年 8 月时搜狗翻译Google Translate 的结果:

从第三个角度来看,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比如说,如果一只小老鼠或一个小人类从吃一点食物中获得同样的快乐,那么这两种快乐在决定什么是道德上允许的,什么是道德上需要做的时,应该具有同样的分量。

搜狗翻译(2018/8/12)

从第三个角度来看,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在某种意义上说,例如,如果年轻的老鼠或年轻的人从食用少量食物中获得相同的乐趣,那么获得的乐趣应该具有相同的重量。在道德上允许和道德要求的事情。

Google Translate (2018/8/12)

今天我又试了一次,这两个翻译结果有一些变化。两个都把之前的 standpoint 从「角度」改成了「观点」。搜狗之前把「小人类」改成了「年轻人」是个进步,但是把之前「这两种快乐」改成了「这种快乐」算是退步了,我认为之前的译法会更容易让人正确理解这句话。而两年过去了,Google Translate 虽然改掉了原来句中的句号,还是没把整句话的意思理顺。

从第三个观点来看,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也就是说,例如,如果一只小老鼠或一个年轻人从吃一点食物中获得同样的快乐,那么这种快乐在决定什么是道德上允许的,什么是道德上需要做的事情时,应该具有相同的分量。

搜狗翻译(2020/4/13)

从第三种观点来看,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在某种意义上,例如,如果年轻的老鼠或年轻的人会因吃一点食物而获得相同的乐趣,那么在决定中道德上允许和道德上需要做的事情。

Google Translate (2020/4/13)

然后我们再来看看最近几天很火的 DeepL Translator。很遗憾,DeepL 没有读懂这句话,但 DeepL 的「两者」在四个翻译结果里来看很厉害,比翻译成「这种快乐」要准确。

从第三种观点来看,所有动物都是平等的,比如说,如果一只小老鼠或一个年轻的人类从吃一口食物中获得同样的快感,那么在决定什么是道德上允许的,什么是道德上要求的,两者所获得的快感应该是相同的。

DeepL Translator (2020/4/13)

最后再看看彩云小译,应该说彩云把这句话理顺了,但是最后把 weight 翻译成了「重量」暴露了自己在不看上下文地机翻,非常遗憾……

从第三种观点来看,所有的动物都是平等的,也就是说,如果一只小老鼠或者一个年轻人能够从吃一小口食物中获得同样的快乐,那么在决定什么是道德上允许的,什么是道德上要求的时候,这种快乐应该具有相同的重量。

彩云小译 (2020/4/13)

总结来说,就这句话的翻译结果,搜狗翻译还是最好的,其次是彩云。Google Translate 和 DeepL Translator 都出现错译,如果不看原文应该没办法从它们的翻译结果读出正确的意思。不过 Google 的结果一看就知道译错了,DeepL 表面上看可能你还不知道它译错了,从这个意义上说 Google 似乎更好。

普遍来说谁更好用那就超出这个测试的范围了。目前我自己还是比较信任搜狗翻译,但搜狗翻译错译的时候也不是没有。其实这些机翻已经很厉害了。毕竟,现在已经要出刁钻的考题才会看到它们出错,想想十年前、二十年前整句翻译多么惨不忍睹。

做出负责任的选择可能需要违背本能的道德情感

我知道很多人的道德本能是不在「先救谁」的时刻做选择,一切理性思考后的选择都会与本能的道德情感相抵触。但是,不做选择其实也是选择的一种,甚至可能是最自私(仅仅考虑自己的道德情感接受与否)因此很不负责任的一种选择。尤其是几年前看日剧 CODE BLUE 的时候感受最为强烈——几位直升机急救医赶到一个几十上百人受伤的事故现场,每个医生都必须做出优先救谁的艰难选择。

下面这篇文章介绍了在新冠肺炎中,医生怎样做出分配稀缺医疗资源的选择。

Austin Frakt: Who Should Be Saved First? Experts Offer Ethical Guidance
中译文原链接(中国大陆可能无法访问)、转载

如果你还不熟悉与流俗用法不同的功利主义,请先看我上一篇文章「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几个关键原则」。

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的几个关键原则

其实我很想大胆地把 utilitarianism 音译成优替主义,可能就不会有这么多望文生义了,只不过连我自己都用不习惯……

Utility 原义是 usefulness,有用的东西,所以另一个也比较常见的译法「效用主义」更符合词源。但是看完这个介绍你会发现,utilitarianism 的内涵跟效用的字面意思联系得也不是特别紧密。

昨晚发了那条想法之后,收到一些私信和评论希望介绍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到底是什么。正好我去年也有过写这个话题的打算,就趁此机会写一下。

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功利主义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当然比望文生义地把功利主义理解成「不顾道德、只看利益」好了很多。但我认为功利主义其实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思路,用「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理解功利主义还是容易浮于表面。我想通过这几个关键原则的分析对功利主义做一个简单的说明。(可能会有人认为我这个快三千字的说明已经写得很复杂了,但是考虑到还有很多我并没有提到的重要概念和细节争论,我还是认为这只是一个凭我自己的理解和取舍标准写的简单说明。)

1. 后果论

首先是后果论。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简单地说就是讨论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做什么的伦理学分支)上最大的争论就是后果论和义务论的争论。后果论的思路是,一件事的是非对错(评价)、该不该做(决择),归根到底要考虑行为带来了、或者可能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会让周遭世界发生怎样的变化。义务论的思路是,一件事的是非对错、该不该做,不在于它会带来什么后果,而是看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至于义务论所说的道德规范是怎么来的,那就是义务论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内容了,不同的义务论也有不同的解释,这里暂且不提)。

比如当我考虑要不要说谎的时候,后果论的思路是去想这个谎言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会让未来发生怎样的改变,义务论的思路是去想道德规范有没有禁止或者允许我说谎。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思路都可能得到「应该说谎」或者「不应该说谎」的结论。后果论者可能发现某个特定情形下的说谎会造成更糟糕的结果,所以得出不应该说谎的结论;义务论者可能并不认为「诚实」是一个至高无上的道德规范,所以可能因为另一些更重要的道德原则而暂时舍弃诚实(比如出于「忠诚」原则说谎隐瞒组织的秘密)。

因此,后果论和义务论并没有一概而论的谁更道德谁不道德的问题,只是对道德的不同理解。千万不要把义务论和后果论的争论理解成《论语》里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个义利之辩。

2. 个体感受

与义务论需要进一步解释道德规范类似,后果论紧接着就要解释:判断后果好坏的标准是什么。这一点在不同的功利主义者那里会有不少分歧,这里只说最初的版本(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1789)。按边沁的说法,功利主义判断后果好坏的标准是所有相关者的快乐和痛苦的变化,也就是归根结底以一个行为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的每个个体的感受变化作为道德判断的基础。

用边沁自己的话说:功利原则就是对任何行为表达赞成或反对,都根据这件事的利益相关者的快乐增减趋势,也就是看这个行为是会给他们带来快乐还是痛苦。

By the principle of utility is meant that principle which approves or disapproves of every action whatsoever, according to the tendency it appears to have to augment or diminish the happiness of the party whose interest is in question: or, what is the same thing in other words, to promote or to oppose that happiness.

Jeremy Bentham. 1789.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Chapter 1, Paragraph 2.

以个体感受(快乐和痛苦)作为整个道德的基础可能会让不少人难以理解。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道德是一种自我约束,所以看到快乐成为道德的标准就会感到奇怪,甚至激发一种本能的反感,认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道德理论,而是在宣扬自私和放纵。

在这里我想这样简单的解释:接受个体感受作为道德基础的人认为,我们之所以需要自我约束,要么是为了自己未来的、长远的快乐,牺牲一点当下的快乐,要么是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伤害他人的感受。所以道德行为并不是天然地等于自我约束,自我约束只是实现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这些快乐和痛苦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别人的。

3. 同等考虑

很多人认为功利主义提出的道德要求过高,就是因为功利主义的同等考虑原则。功利主义要求同等考虑所有相关者的快乐和痛苦,不接受因为远近亲疏或别的什么原因就搞特殊待遇。

功利主义者有理由认为购买奢侈品是错误的,因为你购买奢侈品的钱如果用于改善一个极其贫困的家庭的生活,他们增加的快乐、减少的痛苦可能会远远大于你购买奢侈品得到的快乐。即便这个极其贫困的家庭可能远在非洲,你根本不认识,他们也是你购买奢侈品这件行为的相关者,因为你的钱的确可以通过慈善机构或者其他方式花在他们身上。所以功利主义似乎很容易就站在了自私自利的反面。

虽然功利主义并没有直接提倡「舍己为人」,并不认为牺牲自己这件事本身是道德上正确的。但按照个体感受的变化加上同等考虑原则的分析,很多时候都可能要求自我约束和自我牺牲。当然,同样的道理也有可能得出「按照功利主义原则,这就是我应得的利益」这样当仁不让的结论。

同等考虑的原则还可以用来反驳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功利主义必然导致相对主义,认为以个体感受为基础就会导致没有清晰的是非对错。什么是道德相对主义?最极端的是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德判断标准,我认为这是对的,这就是对的,道德没有普适标准,你没有理由反对我。温和一点的相对主义是认为每个群体(比如民族、宗教等)的道德传统都值得同等尊重。比如只要群体内大多数人认同「沦为奴隶的人没有人身自由」,那么这条道德律就是正确的。

而功利主义恰恰给出了一个比较统一的判断标准,它没有求助于因时因地不同的常识和传统(观念),而是只考虑更加基本的个体感受(事实,或者未来将要发生的事),并且考虑了所有相关者的利益。哪怕大多数人都认同奴隶制,如果考虑包括奴隶在内的每一个人的感受,通过论证废除奴隶制之后会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快乐,就很可能得出应该废除奴隶制的结论。功利主义在英国历史上曾经是非常激进的政治、法律改革纲领,功利主义的原则很容易用来批判各种经不起推敲的道德常识。

4. 追求最值

最后回到那个著名的口号「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当你接受了前几个原则之后,这好像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论,最正确的行为不就是应该让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多的幸福吗?但首先这句话本身就不严谨,你不能保证同时让两个相互独立的东西都取最值,在有些情况下你让受益的人数最大,就不能保证幸福总量也最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而如果要在这两个目标里挑一个出来作为更重要的,就没有一个自然的答案了,有人可能认为惠及更多人更重要,有人可能认为幸福总量更重要。

更关键的是,有没有取到最大值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刻意追求最大、最多可能反而导致不好的结果,至少很可能付出更多得不偿失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把这些时间和精力的成本计算进去,可能不刻意追求最多快乐反而是更容易获得快乐的行为方式。所以在我看来追求最值是应该被淡化的一条原则,我认为功利主义在于指明是非对错的方向,它可以划定一个正当行为的大致范围,而不是只有最值才值得追求。

这四个关键原则可以一定程度地自由拆卸组合。功利主义的支持者也可以只认同其中的某几个原则,对其中一些原则的最初版本作出自己的修改。很多反对功利主义的人,反对的重心也各有不同。我认为意识到这四个相对独立的原则,可能会让我们对功利主义有一个更完整的理解,也会给我们思考道德问题带来更多启发——每一块内容追问下去都有一堆争论。

功利主义当然不是一个完美的理论,但它是一个值得去理解、去思考的重要理论。我希望这个说明可以让更多人减少一些望文生义的误解。

如果对这些理论问题有进一步的兴趣,中文书我推荐看 Will Kymlicka《当代政治哲学导论》第二章(英文原书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A Introduction),英文书我推荐看牛津通识读本系列里 Katarzyna de Lazari-Radek 与 Peter Singer 合著的 Utilitarianism: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这本书的末尾有一个更详细的延伸阅读清单。

如果想看功利主义在堕胎、动物保护、全球变暖等当代问题上的应用,我推荐看 Peter Singer 的 Practical Ethics(中译本《实践伦理学》)。

再贴上评论里 @最近一直忙于睡觉 强烈推荐的 SEP 词条 Consequentialism

目前我看过的作者自身持 utilitarianism 立场并对相关问题讨论最详尽的是 Katarzyna de Lazari-Radek & Peter Singer 2016 年出版的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Universe: Sidgwick and Contemporary Ethics,同行或者资深爱好者可以看看。

读《浪漫主义的根源》

今年四月,不记得在哪儿看到有人推荐《浪漫主义的根源》(Isaiah Berlin. 1965. The Roots of Romanticism)这本书,我很快就找来读完了。读完顺便在 Evernote 里面写了几段笔记。前几天又偶然想起这本书,却不记得这本书到底写了些什么。于是我翻出了当时的笔记,发现伯林的判断还挺有意思的。顺便看了一下豆瓣读书的不少书评好像都没有把关注点放在这里,大家似乎更关心伯林各种旁征博引的细节。

从古希腊到 1750 年左右,西方思想的古老传统就是苏格拉底的「知识即美德」,人们都相信世界和事物有各自的本质,虽然大家看法不一,但都承认有绝对真理,我们必须追求并服从这个真理。(古典主义)

浪漫主义的主张是,我们不是去发现绝对真理,而是创造自身的价值,创造艺术的价值,强调自身意志可以从无到有创造新事物。此外,世界上并不存在事物的固定结构,人们可以随意塑造事物。因此浪漫主义既可能是激进的也可能是反动的,激进和反动都是反对现状,都试图打破现有事物的固定本质(当时的各种清规戒律、繁琐礼节的「秩序」)。

浪漫主义认为曾经盛行的过度理性和极端科学主义并不能解释人类生活的全部,浪漫主义破坏了世俗常识,打破了平静的生活,但同时也让人明白如何应对不同的观点、不同的审美、不同的人,让人们学会了容忍、妥协和相互理解。因此浪漫主义的结局是宽容,是自由主义,尽管这并不是浪漫主义的初衷。

「形而上学」到底是什么意思?

2011 年有人在知乎提问「『形而上学』到底是什么意思?」,问题描述是「有人说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是哲学的基础,我们高中课本上则是把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对立起来,究竟这两种观点中哪一个体现了形而上学的真实含义」。我当年回答之后,途中多次修改,最终版本是 2019 年 11 月 2 日改定的。2021 年 10 月 22 日改了一个「的地得」错别字……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19777040/answer/13184356

写一个事后的提纲,弄清楚这个问题需要明白三块内容,尽管我没有按这个顺序写答案,但是这三块内容我都涉及到了。

  1. 高中政治教材(以及从苏联沿袭而来的整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是怎样界定「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
  2. 「形而上学」这个词是怎么来的,它的原词 metaphysics 又是怎么来的。
  3. 「形而上学」概念在西方哲学史上通常是什么意思,和马哲教科书里的意思有什么不同,为什么。

形而上学和认识论是哲学发展历史上的两大主题。这里的形而上学指的就是对世界实在本性,或者说那种最根本的东西的追问和探求。不准确地说,可以理解为各种抽象的大追问。作为非专业人士和日常使用来说,只要理解这个大致的感觉就可以了。

这个概念在哲学史上的不同阶段也有不同的界定,对于从小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的学生来说首先还是区分形而上学这个词的本义和它在马哲传统里的意义,区分清楚之后如果还对形而上学研究感兴趣,再去看形而上学的入门书籍。

现在大陆马哲教科书上的这个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对子可以追溯到德国古典哲学,尤其是辩证法的集大成者黑格尔,马克思、恩格斯都接受了黑格尔辩证法最核心的逻辑(对立统一和否定之否定)。苏联的哲学教科书自然也沿袭了这个对立,而国内的哲学教科书也直接来自苏联。

接受辩证法的哲学家会认为从前的形而上学没有辩证法,没有发展和运动,是僵化的。所以很多时候把形而上学当作一个贬义词来用,用来指代孤立、静止的思维方式。但实际上形而上学指的是某一类问题,把这个词用来指「片面、孤立、静止……」的思维方式,却不介绍这个词本来的意思,这么做显然不合适。这好歹是写教材,又不是一个哲学家与另一个哲学家论战。我相信很多学生包括老师都不知道形而上学字面上怎么解释,这个字面解释又怎么和片面、孤立、静止的思维方式联系起来。

以下是关于 metaphysics 和 形而上学 的词源、历史等问题的介绍。

「形而上学」是被用来翻译 metaphysics 这个词的。 metaphysics 这个词的来源大致是这样的。亚里士多德留下了很多著作,物理学的、政治学的、生物学……其中有一本没有命名(亚里士多德本人把这部分称为第一哲学,the first philosophy)。后世编者把这本书放在《物理学》的后面,就写了 metaphysics(原文是希腊语 Ta meta ta phusika (the after the physicals) [1]),也就是「物理学(那本书)之后」这样的意思。有人(比如古代阿拉伯的一些学者)认为这是指探索物理学背后的哲学问题之类的意思,其实也有可能编者只是在标明顺序(比如阅读或学习的顺序),表示这本书在物理学那本书的后面。当然,说形而上学的研究内容是比物理学更深一层的追问也没什么问题。

[1] https://plato.stanford.edu/entries/metaphysics/#WorMetConMet

后来 metaphysics 就被用来指类似亚里士多德在这本书里讨论的这些话题,但 metaphysics 到底具体包括哪些问题在中世纪、近代早期、康德及其后是各不相同的,到现在也有争议。(SEP 的 metaphysics 词条的引言第一句话是:It is not easy to say what metaphysics is;正文第一句话是:The word metaphysics is notoriously hard to define.)所以简单解释为关于世界实在的追问是比较省事的做法。除此之外,也可以用做减法的方式来理解,比如把形而上学与认识论区别开来,认识论是讨论关于知识和真理的问题。

「形而上」这三个字出自《易传·系辞上》:「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这「道」和「器」的区别非常类似哲学问题和技术问题的区别,所以用「形而上」翻译 metaphysics 还是蛮贴切的。 这还是日本人井上哲次郎 (1856–1944) 的翻译。

至于苏联教科书体系把形而上学和辩证法对立起来,这里的形而上学表达了辩证法哲学家对旧形而上学的不满,以及用形而上学来形容那些思维僵化的人。但今天我们不必再沿袭这种特指,并不是只有接受辩证法才能脱离那种孤立静止的思维。形而上学就研究某类问题而言并不意味着一定就是僵死的,只是某一时间段的某些形而上学被辩证法家们认为是僵死的。说起来辩证法也是关于世界实在的哲学观点,其实也属于 metaphysics 的领域,同时辩证法也讨论了认识论的问题。

Metaphysics,形而上学,只是说对世界实在的探究,跟辩证法、僵死的什么都没有直接联系。现在教政治课的老师恐怕都不解释可能根本也不知道「形而上」的字面意思是什么,也不知道 metaphysics 的来历,然后学生也不知道,就把这四个字死死的记在心里当作辩证法的反面,当作不好的东西。这是非常糟糕的教育。

扩展阅读:
形而上学和唯心、唯物的关系是怎样?
将形而上学定义为与辩证法相对的、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观察事物的思维方式的说法是怎么来的?

逻辑一致、推出荒谬、Bite the Bullet

上一篇文章(论证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里我提到了 Peter Singer 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核心论证:

如果我们认同,仅仅因为我们自己是人类,就给予人类优先的地位,那么同样的论证形式,完全可以用来论证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所以如果要论证人类的优先地位,同时又不希望推出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就不能用这样的推理形式。

前几天有知友发来私信说,这个论证是不是隐含了一个前提,认为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是错的,而这个前提并没有得到论证。我想可能不止这位知友有这个疑惑,所以我将当时的私信讨论整理成一篇新文章,介绍一下我认为比较重要也很常见的论证逻辑。

这个论证其实并没有隐含「歧视是错的」这个前提,这类论证是一种「逻辑一致」的要求,它的意思是:如果你要用这种理由来论证人类中心主义,那么同样的理由,你就应该接受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如果你不接受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那你就不能用这个理由来论证人类中心主义。也就是说论证本身并不要求大家认为「性别歧视和种族歧视是错的」。虽然提出论证的人知道很多人都认为歧视是错的,但论证本身要求的是逻辑一致、是一视同仁——大家都是从「我们自己是 X,所以应该给予 X 优先地位」这个前提推导出来的,你就不能厚此薄彼,只接受你想要推出的人类中心主义,而不接受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要么就一起接受,要么就承认「我们自己是 X,所以应该给予 X 优先地位」这个前提就是错的。

也就是说 Singer 这样的论证给了对方两个选择:你可以承认之前的前提有误,也可以选择同时接受所有推论。英语哲学圈里有个常用的短语叫 bite the bullet,表示接受(或者硬着头皮接受)一个似乎不太能接受的推论来继续维护自己的前提。比如 A 认为「社会上大多数人认可的就是道德上正确的」,B 反驳说「那这样一来,任何反对大多数人道德观的事情都是错误的?」,这时 A 可以承认「哦,那我原来的观点有问题」,A 也可以 bite the bullet 坚持原来的观点,接受 B 的推论,认为「对,任何反对大多数人道德观的事情都是错的」。[1]

[1] 这个例子出自 Harry J. Gensler. 2018. Ethics: A Contemporary Introduction, 3rd ed.

而这样的反驳方式叫 reductio ad absurdum (reduction[2] to absurdity),语出亚里士多德 ἡ εἰς τὸ ἀδύνατον ἀπαγωγή (Aristotle, Prior Analytics 29b6)。中文里叫「归谬法」,我觉得这个翻译不太好,「归」字容易联想到「归纳」,但这里的论证形式其实是「演绎」。

[2] 这里 reduction 的字面意思有些难理解,至少我自己不能很好地解释,如果有朋友知道字面怎么解还请私信或邮件告知,感谢。——更新:罗心澄和王昱洲两位都认为这里的 reduction 可以理解为类似「简化」的意思,大概可以理解为把原来的命题简化为一个荒谬的命题。

借用 Sinnott-Armstrong, Fogelin 合著的 Understanding Arguments (2014) 里的界定,reductio ad absurdum 就是「to show that the claim to be refuted implies something that is ridiculous or absurd in ways that are independent of any particular counterexample」。也就是通过将 p 推出荒谬的结论 q 从而反过来质疑 p,从而证明 ~p。或者严谨一些说,我为了反驳 p,我就让 p 推出一个荒谬的结论 q,如果你认为 q 荒谬,那你就必须认为 p 有问题(虽然没有指出问题具体是什么),要不然你就 bite the bullet 硬着头皮为这个荒谬的结论 q 背书,说 p 和 q 都是对的。但只要你承认 p 可以推出 q,你就不能说,我只承认我之前想论证的 p,却不承认那个荒谬的结论 q,那就自相矛盾了。

我觉得可以把这种论证方式理解为「推出荒谬」,「荒谬」并不一定是错的,只是乍看之下不好接受。所以「推出荒谬」并不等于「推出矛盾」[3]。要是推出了矛盾你就只有一种选择,你不可能去接受矛盾,而推出荒谬却可以接受表面上的荒谬,谁说荒谬就一定是错的呢。比如薛定谔就想通过他想象的那只猫说明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解释)是荒谬的,但到现在很多物理学家也仍然认同哥本哈根解释。

[3] 推出矛盾也就是反证法(proof by contradiction),最典型的反证法比如证明根号 2 是无理数,先假设它是有理数,然后推出矛盾,反过来证明它不是有理数。

重新回到 Singer 的论证,以「仅仅因为我们自己是人类,就给予人类优先的地位」来论证人类优先地位的人有两种选择,要么因为不能接受性别歧视、种族歧视的推论而放弃这种论证方式,要么坚持这样论证而 bite the bullet,接受「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和人类中心主义同样正确」这个推论。 所以这个论证本身并不需要预设「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是错的」这个前提。

论证人类中心主义的逻辑

昨天看到 @大拇哥有哪些有趣、脑洞大开的学术论文? 问题中的回答,介绍了 Bernard Williams 的论文 The Human Prejudice(论文原文可以在这里读,也可以在 2006 年出版的 Philosophy as a Humanistic Discipline 或者 2009 年的一本合集 Peter Singer Under Fire 找到)。文中,Williams 反对 Peter Singer,为 Singer 所反对的物种偏见(speciesism)辩护,认为我们当然应该更关心人的利益,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自己是人。

Williams 论文中有一个被 @大拇哥 详细阐述的内容是 the model of an Ideal or Impartial Observer(理想观察者设定)有多么荒谬。但我想说,这个理想观察者的设定根本不是 Peter Singer 的核心论证。我注意到,Williams 在论文中并没有引用 Singer 关于理想观察者的阐释(我也不知道 Singer 有没有阐释过,至少我读 Animal Liberation 的时候没有印象读到过类似论述,知道出处的朋友可以私信我,谢谢)。Williams 只是说很多功利主义者,包括 Singer,都乐于使用理想观察者设定(Many utilitarians, including Singer, are happy to use the model of an Ideal or Impartial Observer),然后引用了 R. Firth 在 1952 年的一篇论文 Ethical Absolutism and the Ideal Observer 来阐释理想观察者的具体设定。

而我认为 Peter Singer 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的理由非常简单,就是一个形式逻辑的问题,与什么理想观察者设定完全无关。如果我们认同,仅仅因为我们自己是人类,就给予人类优先的地位,那么同样的论证形式,完全可以用来论证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所以如果要论证人类的优先地位,同时又不希望推出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就不能用这样的推理形式。——这才是 Singer 的核心论证。

如果你接受「你属于某个群体,你就应该优先考虑这个群体的利益而不必关心群体之外的其他个体的利益」这样的逻辑,那么这个群体究竟是什么?可以是你的家庭,可以是你所在的班级,可以是你的母校,可以是你的公司,可以是你的祖国,可以是你所在的性别,可以是你所处的智商区间,可以是你所在的种族,也可以是你所在的生物类别,也可以是你所在的星球,甚至还可以是你所在的星系,你所在的某个宇宙……可以是很多东西,那这里面你如何选择?是都可以,还是有些无法接受?选 A 不选 B 的理由又是什么?

有一种区分的理由是,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是因为这些人认为其他种族、其他性别的人类不具有我们同等的智慧(或者说思考能力、表达能力),认为出现歧视的错误是一个事实判断上的错误,而不是价值选择上的错误。Peter Singer,以及我,认为并非如此。歧视,除了误判对方的能力之外,更重要的错误在于「我不关心你的利益」,甚至很多时候「我根本不去思考你还有利益这回事」。

回过头来说,如果你接受类似智慧水平这样的区分理由,你的标准是不是从「我所属的某个群体」变成了「达到某种智慧水平的群体」?那照这个逻辑,智慧爆表甚至无法跟人类在一个层面交流思想的外星人来了,人类是不是就处于劣等地位了?这两种理由(我属于人类所以人类优先,人类最优秀所以人类优先)我认为是不相容的,你只能选其中一个,但不少人类中心主义论者两个理由都在用……

简单写到这里,这个话题显然可以展开很多很多,不可能几段话讲清楚,只是在此提供少许我认为比较重要的思路。

有兴趣看 Singer 如何反驳的朋友,可以看他的论文 Why Speciesism is Wrong: A Response to Kagan虽然是 Response to Kagan 但一开头就回应了 Bernard Williams。顺带一说,Kagan 就是耶鲁大学公开课里盘腿坐在讲台上讲死亡哲学的那位 Shelly Kagan /ˈkeɪɡən/。

Infamy Speech 为什么不能译为「国耻演说」

罗斯福在珍珠港事件发生的第二天发表了一个简短的演说,英文里经常称为 Infamy Speech,因为演说的第一句特别有名:

Yesterday, Dec. 7, 1941—a date which will live in infamy—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was suddenly and deliberately attacked by naval and air forces of the Empire of Japan.

Infamy Speech

在中文里,这场演说经常被译为「国耻演说」,认为 a date which will live in infamy 的意思是这一天将会是美国的国耻日。昨天我仔细琢磨了这个问题之后觉得这应该是误译,最终会归结为一个关于「耻辱」的价值观问题。我在知乎提问后,也有知友印证了我的判断。 以下转自我昨天在知乎写的回答

我认为 infamy 至始至终没有「耻辱」之类的意思,它的原义是「恶行、恶名」(being famous for something bad),在演讲里指的是日本的恶行,是用来谴责日本在太平洋的军事行动,而不是说这是美国的耻辱。

「 a date which will live in infamy 」这句插入语的意思应该是,这一天会记入人类恶行的史册。

这样的理解也可以被演讲稿的修改过程印证。初稿中这句插入语是 a date which will live in world history。并且,通读全文我的感受也是,罗斯福在强调日本无端的、残酷的军事行动(最后一段里说的 the unprovoked and dastardly attack by Japan),所以美国必须宣战并且一定会赢得胜利。——这都跟国耻什么的没有关系。

Infamy Speech 不好翻译,直接译为「暴行演说」感觉也不太对,可以就用「珍珠港演说」指代(英语里也会说 Pearl Harbor Speech),但「国耻演说」肯定是不对的。

我认为珍珠港事件和南京大屠杀等中国近现代的国耻不一样。南京大屠杀是国耻唯一合理的原因是当时中国落后导致战争初期节节败退首都失守(而不是日本侵略本身),而罗斯福演讲最后说美国宣战并且必将胜利,罗斯福没有表达美国应该为珍珠港事件感到羞愧和耻辱。简单地说,你不能把敌人的侵略当作国耻,否则就跟被性侵的人把性侵本身当作自己的耻辱一样。如果要认为罗斯福说的是珍珠港事件是美国的国耻,演讲中必须提到珍珠港事件前美国做错了什么或者没有做什么,但演讲里没有,演讲里只是在指责日本的欺骗和背叛(原文用了 deceive, treachery 两个词)。所以用「国耻」「耻辱」是不符合罗斯福原意的。

我会偶然关注到这句话也是因为这个价值观的问题:耻辱总要有自己的原因,如果错都在对方,受害者有什么需要感到耻辱的?比如以前我们被蔑称为「支那人」「东亚病夫」,如果对方说得对,当时中国确实落后弱小,那确实是当时中国的耻辱。如果今天还有人这么使用蔑称,或者我们对外国人使用蔑称,应该感到耻辱的是使用蔑称的人,是加害者,而不是反过来。

演讲全文可以在这里看:Day of Infamy Spee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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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化视角看伦理学

We have already seen that Sidgwick’s principle of universal benevolence requires us to give no more weight to our own interests than we give to the similar interests of everyone else. Such a principle is unlikely to have been selected for by an evolutionary process; on the contrary, it is exactly the kind of principle that you would expect evolution to select against, because evolution selects for principles that confer advantages on us, our kin, those with whom we are in reciprocally beneficial relationships, and perhaps other members of our small tribe or social group. The need for reciprocity and trust within our social group may well have led to the evolution of a sense of fairness, but the impetus to extend that sense beyond our own group is unlikely to be an evolved automatic response. It is more likely to require the use of our ability to reason. Our reasoning is, of course, a product of evolution, for it enhances our prospects of surviving and reproducing; but it also brings with it the ability to understand things that have nothing to do with evolutionary fitness, such as the ability to do higher mathematics. Perhaps it also brings with it our ability to see that our own interests are no more significant than those of other beings who can enjoy life as much as we can, and can suffer as much as we can. If this is right, the rational basis of Sidgwick’s principle of benevolence is immune from evolutionary debunking arguments, and hence remains standing when these arguments undermine the grounds for accepting non-consequentialist intuitions.

Katarzyna de Lazari-Radek & Peter Singer. 2017. Utilitarianism: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