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我很想大胆地把 utilitarianism 音译成优替主义,可能就不会有这么多望文生义了,只不过连我自己都用不习惯……
Utility 原义是 usefulness,有用的东西,所以另一个也比较常见的译法「效用主义」更符合词源。但是看完这个介绍你会发现,utilitarianism 的内涵跟效用的字面意思联系得也不是特别紧密。
昨晚发了那条想法之后,收到一些私信和评论希望介绍功利主义(utilitarianism)到底是什么。正好我去年也有过写这个话题的打算,就趁此机会写一下。
很多人可能都听说过功利主义是「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这当然比望文生义地把功利主义理解成「不顾道德、只看利益」好了很多。但我认为功利主义其实并不是一个单纯的思路,用「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来理解功利主义还是容易浮于表面。我想通过这几个关键原则的分析对功利主义做一个简单的说明。(可能会有人认为我这个快三千字的说明已经写得很复杂了,但是考虑到还有很多我并没有提到的重要概念和细节争论,我还是认为这只是一个凭我自己的理解和取舍标准写的简单说明。)
1. 后果论
首先是后果论。规范伦理学(normative ethics,简单地说就是讨论我们「应该」做什么、不做什么的伦理学分支)上最大的争论就是后果论和义务论的争论。后果论的思路是,一件事的是非对错(评价)、该不该做(决择),归根到底要考虑行为带来了、或者可能会带来怎样的后果,会产生怎样的影响,会让周遭世界发生怎样的变化。义务论的思路是,一件事的是非对错、该不该做,不在于它会带来什么后果,而是看行为本身是否符合道德规范(至于义务论所说的道德规范是怎么来的,那就是义务论需要进一步解释的内容了,不同的义务论也有不同的解释,这里暂且不提)。
比如当我考虑要不要说谎的时候,后果论的思路是去想这个谎言会造成怎样的影响,会让未来发生怎样的改变,义务论的思路是去想道德规范有没有禁止或者允许我说谎。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种思路都可能得到「应该说谎」或者「不应该说谎」的结论。后果论者可能发现某个特定情形下的说谎会造成更糟糕的结果,所以得出不应该说谎的结论;义务论者可能并不认为「诚实」是一个至高无上的道德规范,所以可能因为另一些更重要的道德原则而暂时舍弃诚实(比如出于「忠诚」原则说谎隐瞒组织的秘密)。
因此,后果论和义务论并没有一概而论的谁更道德谁不道德的问题,只是对道德的不同理解。千万不要把义务论和后果论的争论理解成《论语》里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个义利之辩。
2. 个体感受
与义务论需要进一步解释道德规范类似,后果论紧接着就要解释:判断后果好坏的标准是什么。这一点在不同的功利主义者那里会有不少分歧,这里只说最初的版本(边沁《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1789)。按边沁的说法,功利主义判断后果好坏的标准是所有相关者的快乐和痛苦的变化,也就是归根结底以一个行为导致(或者可能导致)的每个个体的感受变化作为道德判断的基础。
用边沁自己的话说:功利原则就是对任何行为表达赞成或反对,都根据这件事的利益相关者的快乐增减趋势,也就是看这个行为是会给他们带来快乐还是痛苦。
By the principle of utility is meant that principle which approves or disapproves of every action whatsoever, according to the tendency it appears to have to augment or diminish the happiness of the party whose interest is in question: or, what is the same thing in other words, to promote or to oppose that happiness.
Jeremy Bentham. 1789. An Introduction to the Principles of Morals and Legislation. Chapter 1, Paragraph 2.
以个体感受(快乐和痛苦)作为整个道德的基础可能会让不少人难以理解。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道德是一种自我约束,所以看到快乐成为道德的标准就会感到奇怪,甚至激发一种本能的反感,认为这根本就不是一个道德理论,而是在宣扬自私和放纵。
在这里我想这样简单的解释:接受个体感受作为道德基础的人认为,我们之所以需要自我约束,要么是为了自己未来的、长远的快乐,牺牲一点当下的快乐,要么是考虑到其他人的感受,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伤害他人的感受。所以道德行为并不是天然地等于自我约束,自我约束只是实现快乐、避免痛苦的手段,这些快乐和痛苦可以是自己的,也可以是别人的。
3. 同等考虑
很多人认为功利主义提出的道德要求过高,就是因为功利主义的同等考虑原则。功利主义要求同等考虑所有相关者的快乐和痛苦,不接受因为远近亲疏或别的什么原因就搞特殊待遇。
功利主义者有理由认为购买奢侈品是错误的,因为你购买奢侈品的钱如果用于改善一个极其贫困的家庭的生活,他们增加的快乐、减少的痛苦可能会远远大于你购买奢侈品得到的快乐。即便这个极其贫困的家庭可能远在非洲,你根本不认识,他们也是你购买奢侈品这件行为的相关者,因为你的钱的确可以通过慈善机构或者其他方式花在他们身上。所以功利主义似乎很容易就站在了自私自利的反面。
虽然功利主义并没有直接提倡「舍己为人」,并不认为牺牲自己这件事本身是道德上正确的。但按照个体感受的变化加上同等考虑原则的分析,很多时候都可能要求自我约束和自我牺牲。当然,同样的道理也有可能得出「按照功利主义原则,这就是我应得的利益」这样当仁不让的结论。
同等考虑的原则还可以用来反驳一种常见的误解,认为功利主义必然导致相对主义,认为以个体感受为基础就会导致没有清晰的是非对错。什么是道德相对主义?最极端的是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道德判断标准,我认为这是对的,这就是对的,道德没有普适标准,你没有理由反对我。温和一点的相对主义是认为每个群体(比如民族、宗教等)的道德传统都值得同等尊重。比如只要群体内大多数人认同「沦为奴隶的人没有人身自由」,那么这条道德律就是正确的。
而功利主义恰恰给出了一个比较统一的判断标准,它没有求助于因时因地不同的常识和传统(观念),而是只考虑更加基本的个体感受(事实,或者未来将要发生的事),并且考虑了所有相关者的利益。哪怕大多数人都认同奴隶制,如果考虑包括奴隶在内的每一个人的感受,通过论证废除奴隶制之后会让更多的人过得更快乐,就很可能得出应该废除奴隶制的结论。功利主义在英国历史上曾经是非常激进的政治、法律改革纲领,功利主义的原则很容易用来批判各种经不起推敲的道德常识。
4. 追求最值
最后回到那个著名的口号「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当你接受了前几个原则之后,这好像是一个自然而然的结论,最正确的行为不就是应该让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多的幸福吗?但首先这句话本身就不严谨,你不能保证同时让两个相互独立的东西都取最值,在有些情况下你让受益的人数最大,就不能保证幸福总量也最大,反过来也是一样。而如果要在这两个目标里挑一个出来作为更重要的,就没有一个自然的答案了,有人可能认为惠及更多人更重要,有人可能认为幸福总量更重要。
更关键的是,有没有取到最大值似乎也没有那么重要,刻意追求最大、最多可能反而导致不好的结果,至少很可能付出更多得不偿失的时间和精力。如果把这些时间和精力的成本计算进去,可能不刻意追求最多快乐反而是更容易获得快乐的行为方式。所以在我看来追求最值是应该被淡化的一条原则,我认为功利主义在于指明是非对错的方向,它可以划定一个正当行为的大致范围,而不是只有最值才值得追求。
这四个关键原则可以一定程度地自由拆卸组合。功利主义的支持者也可以只认同其中的某几个原则,对其中一些原则的最初版本作出自己的修改。很多反对功利主义的人,反对的重心也各有不同。我认为意识到这四个相对独立的原则,可能会让我们对功利主义有一个更完整的理解,也会给我们思考道德问题带来更多启发——每一块内容追问下去都有一堆争论。
功利主义当然不是一个完美的理论,但它是一个值得去理解、去思考的重要理论。我希望这个说明可以让更多人减少一些望文生义的误解。
–
如果对这些理论问题有进一步的兴趣,中文书我推荐看 Will Kymlicka《当代政治哲学导论》第二章(英文原书 Contemporary Political Philosophy: A Introduction),英文书我推荐看牛津通识读本系列里 Katarzyna de Lazari-Radek 与 Peter Singer 合著的 Utilitarianism: A Very Short Introduction,这本书的末尾有一个更详细的延伸阅读清单。
如果想看功利主义在堕胎、动物保护、全球变暖等当代问题上的应用,我推荐看 Peter Singer 的 Practical Ethics(中译本《实践伦理学》)。
再贴上评论里 @最近一直忙于睡觉 强烈推荐的 SEP 词条 Consequentialism。
目前我看过的作者自身持 utilitarianism 立场并对相关问题讨论最详尽的是 Katarzyna de Lazari-Radek & Peter Singer 2016 年出版的 The Point of View of the Universe: Sidgwick and Contemporary Ethics,同行或者资深爱好者可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