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逍
Cover Art: Graci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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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漫谈咲良田」。
这期关键概念回顾我们来讲「效果论」。和「未来视角」一样,「效果论」也是我自己提出的概念。当然从前也有类似的思维方式,我认为比较相近的有奥康的剃刀 (Occam’s razor) 和实用主义真理观 (pragmatic theory of truth),但具体的切入角度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
在节目中我还提到了一个和效果论相近的术语,结果论。结果论 (consequentialism) 和义务论 (deontology) 是规范伦理学 (normative ethics) 的两大流派,这两种主张强调的是判断是非对错的标准。效果论不是指伦理学上的结果论,而是一种通用的判断标准和思考方法,是说如果两个事物值得区分,那应该可以想象它们可能会有不同的表现或效果。换个说法就是,只有当两个事物有可能出现不同的表现和效果的时候,它们才值得区分;如果两个事物表现和效果永远一致,那它们就没有区分的必要。
我在「漫谈咲良田」的第一节就用了效果论来回答青年和复制人是否值得区分的问题。青年是看到别人痛苦自己就会全身剧痛,于是做出帮助他人的行动;而上帝创造的复制人是复制青年外在的行为方式,同样也是看到别人痛苦就会帮助他人,区别就在于复制人没有自己感到痛苦这个环节。那么,既然青年和复制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会作出相同的行动,达成相同的效果,他们就不值得区分。在这种情况下去说一方是善,另一方是伪善,也不会让我们在未来过得更好。
当然,在这个特定的例子里,上帝的作用非常关键,是上帝保证了青年和复制人永远会做出相同的行动。而在现实世界中,不同的人出于不同的动机和理由也可能做出相同的行为。比如同样是扶老人过马路,有人可能是遵循从小接受的教育,有人可能是担心老人受伤,有人可能是贪图老人的财产,有人可能是希望树立一个助人为乐的好人形象……这些不同的动机和理由可能会在某个特定场景下造成同一种行为,但在不同的场景下往往会有不同的表现。我们应该依据这些反复多次的外在表现,来推测一个人行动的真实动机,或者得出一个相对确定的行为模式判断,而不是凭一两次行动就凭空揣测对方的真实意图。
效果论并不完全排斥讨论外在表现之外的像动机、原因、理由之类的东西,但是效果论会把效果、把外在表现放在更关键的位置。因为像动机、原因、理由等等很多我们常用的概念工具,并不像外在表现这样可以直接观察和验证。你可能凭直觉认为对方做这件事的动机是如何如何,但这种直觉判断并没有充分的依据。我们能够确认的就是对方的外在行为表现。如果是单次行为,那我们应该对这次行为背后的动机和理由保持相对开放的意见,会有很多种可能。如果是反复多次的行为,或许就可以分析出相对固定的行为模式,或许就可以对应我们更熟悉的动机、原因和理由。也就是说,如果我们要谈论那些没有办法直接观察和验证的东西,最好把谈论这些东西的基础建立在能够观察验证的事物之上。
在生活和工作中我们经常说,这两个东西只是名义上不一样,实际上没什么区别。效果论也有类似的意思。效果论也是提醒我们是不是没有必要区分那些实际上没什么区别的东西。如果只依靠能够观察验证的事物就足以解决问题,或许就没有必要再去引入相对虚无缥缈的概念。比如在某种特定情形的心理治疗中,如果对于相同的症状给予相同的治疗手段就可以达到相同的治疗效果,那么再去区分症状的成因就没有必要。除非引入成因分析之后,原本认为相同的症状,能够区别使用不同的治疗方式,从而达到更好的治疗效果。只有在这样的情形下,成因分析才有价值。这也是效果论思路的应用。
这期关键概念回顾里提到了不少概念术语,文稿中也给出了相应的英语,感兴趣的朋友可以自行搜索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