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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 Philosophy

哲学入门书单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想系统地学点哲学,应该从哪里入门?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861542/answer/13227309

哲学入门有从问题入门和从哲学发展史入门两种方式,我倾向于关注哲学问题的方式。

入门书

除了《苏菲的世界》之外(提问者说已经读过这本书了),《你的第一本哲学书》、《哲学的邀请》、《大问题》是语言上不设置障碍的。把哲学思考用通顺的语言写出来是很重要的,很多哲学书都没有做到这一点(虽然有的是翻译的原因)。这三本书也是以哲学问题为线索的。 (《苏菲的世界》我反而没有读过,另外三本我是翻过的。)

你的第一本哲学书 (豆瓣)
哲学的邀请 (豆瓣)
大问题 (豆瓣)
苏菲的世界 (豆瓣)

我自己也写了一本哲学入门的书,这本书很特别,具体介绍可参看豆瓣页面和这本书的网站。

另一种哲学 (豆瓣)
另一种哲学的网站(有试读页面):lingyizhongzhexue.com

哲学专题

读入门书的时候你可能会了解一些哲学的专题,如果对某个专题比较感兴趣,可以选择这个专题的入门书继续读下去。

如何区分马哲书为唯物主义、唯心主义划分的几种具体形态?

这是一篇我以前写在知乎的答案,问题是其他知友提的,他在问题补充说明里说:「具体形态指的是朴素唯物主义、机械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主观唯心主义、客观唯心主义。 最好举例说明」。
原答案已于 2018 年 5 月 30 日被知乎管理员以政治敏感为由删除,以下文字取自 2018 年 4 月 19 日的 Google Cache。
这篇答案最后编辑于 2013 年 6 月 9 日,首次回答时间应该在 2012 年左右。

我非常反感这样的区分。不过我觉得这道题还是值得回答,除了应付考试之外也可以就此澄清很多事情。不过我现在还不一定能把这些问题说得很清楚。我正经历一个从整体反感、懒得去说到尝试去具体分析、努力把自己反感的原因具体写出来的过程。

这个区分是恩格斯以降的马克思主义者尤其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做的(我没见过马克思本人做过这样的区分,如果谁读到过请告诉我,非常感谢)。关于这个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体系,我之前有过一个回答可以参考:为什么教材里的马克思主义令人反感?到底什么是马克思主义?

首先是从思维与存在的第一性来区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这个划分就有很大的问题,稍后再细说。区分了唯物唯心之后,现在的教科书里又写了:

  • 唯物主义包括「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又称「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三种基本的历史形态
  • 唯心主义包括「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两种基本形式

现在我从教材和一些辅导资料来举例说明他们是怎么界定这些不同的唯物唯心的。

1. 古代朴素唯物主义

先贴一段原话,来自高教和人民出版社 2009 年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这本书是最新的官方哲学教科书。

  • 古代唯物主义哲学是朴素的唯物主义。它的主要特征是以自然原因去解释自然现象,肯定世界的物质本原性和统一性。它的主要缺陷是把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看作世界的物质本原和统一的物质基础。古代唯物主义具有明显的「猜测」的性质。(第 9 页)

我先说应付考试吧。首先时间是「古代」,然后它找到的世界存在或生成的基础是「某种物质」,如果是某种「具体的」物质就更典型了。

  • 西方哲学史能追溯到的第一人泰勒斯(Thales)说「水是万物的本原」。
  • 元素说:中国古代的水火木金土五元素说、西方的四元素说。

这两个就是明显的「具体」物质。但有一些不那么具体的也仍然被认为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所以我觉得古代这个时间标准也很重要。

  • 荀子:「天地合而万物生,阴阳接而变化起。」「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亡。」
  • 王充:「神即形也,形即神也,是以形存则神存,形谢则神灭也。」
  • 古希腊德谟克利特(Democritus)的「原子论」:「世界的本原是原子与虚空。」

这三句其实是不符合教材描述的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阴阳是具体的物质吗?我认为就算在古代阴阳也已经成了一对抽象的概念,就好像今天马克思主义哲学教科书说的「矛盾」一样,虽然字面也许可以理解为具体的物质,但含义早就不是具体的物质了。(我最近在想这里的「阴阳接」是不是指白天与黑夜相接的意思,但是就我查词典来看并没有这个义项,并且即便如此这句话跟唯物主义也关系不大。)「形」是什么物质?它只是泛指有形体的东西吧。德谟克利特所说的原子是一个人为设定的概念,指不可再分的东西,并不能直接理解为现代物理的原子(这么理解就把源流弄反了)。这三个概念都不是具体物质。所以教科书一方面说「它(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主要缺陷是把某种具体的物质形态看作世界的物质本原和统一的物质基础」,一方面出的一些题目又将「阴阳」「形神」「原子」这些抽象概念也划归到古代朴素唯物主义里面去。如果你非要说阴阳是具体物质,那你的矛盾怎么就不是具体物质呢?同样是引申义嘛。所以我说「古代」这个标准比「具体的物质形态」标准更重要。

现在我来说一下为什么把这些划到一起说它们是「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是令人讨厌的。

比如泰勒斯的「水是万物的本原」。你就看到泰勒斯说「水」了,你怎么没看到泰勒斯说过万物充满了神灵、水是神灵类似这些意思的话呢?你怎么不管亚里士多德在《论灵魂》里说泰勒斯曾说磁石有灵魂,因为它吸动了铁呢?有了这些话你是不是又要说泰勒斯是唯心主义呢?泰勒斯这种只留下残缺记载的哲学家都能被定性,一句话抽出来就能断定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对这样武断的结论是不是只能笑笑……

从泰勒斯开始的这几个古希腊哲学家的确都在讨论世界本原的问题,并且各自提出了自己找到的世界本原。他的学生阿那克西曼德(Anaximander)说的本原是 apeiron(可以音译为阿派朗,或者意译为无定、无限之类的意思)。阿那克西曼德的学生阿那克西美尼(Anaximenes)则提出了本原说。大约同时的赫拉克利特(Heraclitus)则提出了本原说。我觉得那些出题的、写教科书的人大概也就只了解到这一步。至于这些哲学家到底怎么分析的,他们为什么选择这个而不是那个作为世界的本原,为什么他的老师说世界本原是水、而他却说世界本原是无定、他的学生又说是气,他们所说的世界本原和我们今天的人理解的世界本原到底有什么区别、他们讨论这个问题是出于什么原因和目的…… 这些问题都被无视了。要想对这一段哲学史有所了解最起码得看几十页哲学史书吧,而看了这几十页书之后最重要的并不是记住这些哲学家都找到了什么世界本原,更重要的是去看这些古代人是怎么思考问题的。思考过程、论证过程比结果重要。

给他们扣个「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帽子有什么用?对他们来说是有用的。这帮写教科书的人认为唯物主义是一个发展过程,从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发展到近代机械唯物主义再发展到辩证唯物主义(也就是他们所谓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他总认为自己站在历史的最高点,从前的历史就是一部向着今天、为着今天一路发展过来的历史。用自己的需要来叙述和改造历史,也就是意识形态布道中常用的「辉格史观」(Whig Historiography)。具体的史料不是第一位的,放在第一位的是根据我的需要设定好的框架,史料只需要断章取义地放进框架里就可以了。

2. 近代机械唯物主义

还是先贴教材原文:

  • 近代唯物主义是唯物主义哲学的第二种历史形态。它以近代科学对自然现象的实证研究为基础,以新的实证知识和科学方法论证世界的物质统一性,摆脱了古代唯物主义的素朴性;近代的唯物主义自觉地提出和探讨了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主要研究了认识内容的来源等问题,确认了唯物主义的反映论和可知论原则;在对人的哲学思考中,德国哲学家费尔巴哈批判宗教神学和黑格尔的思辨哲学的过程中,提出人的「感性存在」是思维和存在统一的基础,创立了人本学唯物主义。近代唯物主义的局限性在于:一是把自然界中的各种现象和过程最终归结为机械运动,用力学规律加以解释;二是用孤立、静止、片面的观点解释世界,是一种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三是唯物主义的不彻底性,即自然观的唯物主义而历史观的唯心主义。(第 9-10 页)

(未完待续。真成坑了,之前说 2013 春节前写完的,结果拖到现在没动,再拖拖…… 我还是想补完的。)

为什么鲜有女性的哲学家?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为什么鲜有女性的哲学家?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732655/answer/16221429

这也是个常有人问的问题了,我是这么想的。(其实我接触的做哲学的人并不多,只是自己想当然的一些看法。)

  1. 从前的大哲学家都是男性,他们做哲学的方式为后世哲学工作者划定了基本的线路和框架。
  2. 男女思维方式恐怕有比较大的差异。
  3. 女哲学家要得到「哲学家」的名号,恐怕必须得到足够多的男哲学家的认可。

对于沿着既有的(男性的)哲学思路走的女性哲学工作者来说,由于两性差异,她们即使理解了男哲学家的思路,也不容易在男哲学家的思路之下做出让男哲学家们认可的优异成果。

而另一种出路是,女性哲学家自己开辟有女性特色的思维方式。撇开这件工作本身很困难不谈(做哲学而不误入歧途往往需要专业的训练或至少是熏陶,而现在能接受的专业熏陶都是男性哲学家的作品),就算有人做到了,她也不容易得到学术圈的承认,因为学术圈里还是男性思维模式,很可能没有足够多的圈内人会撇开既有哲学的判断标准来接受异性的新思考。(实际上如果男女思维差异真的足够大,那么我认为女性哲学家的作品更适合女性看而不是让男性评判。)哲学作品并不像技术发明、科学理论那样容易表现自己的优越之处,哲学作品更偏向文化,是否得到学界认可会受到很多其它因素的影响。

展望一下未来:

我觉得第一种类型的女哲学家也是会有的,但是我更期待的是第二类。我更希望看到不同于男性哲学的新的哲学形态,而不是看到与男哲学家想法类似的女哲学家。哲学不像科学有比较明确的目的,哲学可以做的事很多,主题丰富、多元、开放,我更希望看到讨论另一些话题或者用从前没有的视角讨论问题的女性哲学。

顺带一提,伦理学里那个著名的「电车难题」(Trolley problem)最初就是位女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来的。

这封遗书中的论证有什么问题?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有个学生跳楼,留下一篇解释自己行为的遗书,里面的理论问题出在哪?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656981/answer/15770399

点击查看遗书原文

受邀答题。

我对这件事的了解仅仅只有这里看到的这封遗书,提问者也主要想问里面的分析有什么问题,所以我的回答也主要就文章谈文章。

但我还是忍不住先说一句。我的确对自杀者的心理几乎是一无所知,但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生活得很正常(指在除了会思考人生意义之外在生活中和别人并没有太多不同)的人会仅仅因为这些思考就终结自己的生命。我猜测他终结生命的原因首先还是自己在生活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活得不痛快、不开心、不充实,是因为这些负面感受和体验才使他如此彻底地反思死亡的问题、人生意义的问题(虽然他三年前就想过这些问题,但想得更彻底恐怕是后来的事),而最终的答案又反过来为他终结生命的念头找到了一个(对他自己而言)强有力的理由。人总是会为自己的行为,无论是做过的、正在做的还是将要做的,找到理由和依据,这个工作甚至在很多时候不需要有意识去做,自然而然就会完成。

(1)

文中反驳的第一种价值观是:个人存在是为了集体、为了整个人类。

作者说这个观点必须回答「整个人类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这是对的。如果说个人的意义是为了集体、人类,那么当然要回答人类的意义是什么(其实还需要回答为什么个人的意义只是为全人类做贡献,不为人类做贡献的人就没有生存的意义吗等等问题)。

至于作者认为「貌似所有人都支持这个观点」显然是受了政治教育的毒害……

(2)

然后作者发现,全人类存在的意义也找不到,所有生命存在的意义都找不到。在论述这一点之前,作者说了一下自己对「意义」的理解。他说:

在讨论 A 的意义的时候,我们必须找到一个 B。A 的意义就是 A 对 B 的意义。即,A 要对 B 做某件事,成功之后,我们才说 A 具有了意义。

这里的「意义」和「价值」基本上是同义词。我就直接从价值来说了。价值一定是 A 对 B 的价值,而不是 A 本身的价值。这一点作者是对的。至于「即」后面的解释,要成功地做某件事这种界定很粗糙也很模糊,我就不评论了。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后面也可以用。比如我吃了一个苹果,觉得很好吃,也很解渴。这个苹果对我就是有价值、有意义的,我可以说它对于我的价值就是让我吃得很快乐,让本来口渴得有些不舒服的我变得舒服了等等。

(3)

继续作者的论证。作者想找到所有生命体的意义,于是给出了两种可能的答案,一个是非生命体,一个是生命体本身。

作者说如果所有生命体的意义是为了非生命体显然是荒谬的。嗯。我也这么想。并且这样一来还要回答非生命体的意义是什么。

那么还剩下一个选项就是生命体本身,生命是为自己存在的,为了自己能活下去、能获得更好。这个结论似乎没有问题吧(其实是推不出的,稍后再说)。但作者又说了,更大的悲剧是宇宙终将毁灭,所有的生命都不会永恒存在。作者认为这等同于我们连为自己活下去这个目标也无法最终实现,更别提活得更好了。「难道我们要再一次失去存在的意义?」

到这里我可以把上一节的苹果的例子拿出来了。那个例子里,苹果对我有意义是没问题的吧。但苹果被我吃掉了,它不存在了。我迟早也会死掉,我也不存在了。但问题是,苹果会因此没有意义吗?也会,也不会。会是说,如果我都死了,那么在这个时候这只早就不知道变成什么了的苹果当然就没有「对我而言的」意义了。不会是说,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我吃苹果这一刻,这一段时间里,苹果对我有价值是确定的。无论后来发生了什么也不影响这一点。

价值和意义一定是在特定时刻出现的。如果认为价值只是永恒的,是不能在未来的某个时间消失的;那么换句话说,在我们所经历的一点一滴的生命过程、甚至包括你可以想象的任何时间的任何情况都不会有价值的存在。具体的事都是有具体的时间的,只有抽象的语言思考才会有永恒这种东西。这种永恒的价值只能存在于抽象的思考中,举不出一个例子。如果人们对价值的理解是这样的,那我觉得价值就成了一个找不出任何一个具体事例的纯抽象概念了。

捎带说一下之前提到的那个「推不出」。价值关系必须是两个对象之间的关系,并不能推出「所有生命体」的价值只能是「非生命体」或「这个生命体自身」。比如还可以是生命体 A 和生命体 B 之间互相有价值呢?这是作者思考是陷入的一个语言陷阱。

(4)

作者接下来讨论了过程和结果的问题。

我先说一下这和我上一节论证的「永恒的价值」是错误的定义有什么不同。其实我也支持说人生的价值在于过程不在于结果,也就是不在于死亡的那一刻,也不因为最后会死人生就没有价值。但注意这个「结果」不一定是要对人生而言的,我吃苹果,吃完了结果就有了(甚至刚开始吃就可以说出结果了),不是我死掉了才有结果。这里的结果是什么,我有了好吃的感觉,我口渴的痛苦消失了,这些难道不是结果吗?这些结果就足以形成价值了。有这些就足够我说这个苹果对我有意义而不是没有价值了,难道不是这样吗?

回答作者的思路。作者是这样论证过程不重要的。他说,我们活得再精彩给谁看呢?非生命体是没有欣赏能力的,难道我就是活给我自己看吗?

当作者这样列举的时候就再次表现出我上一节末尾说的那个语言陷阱了。他都没想过还有别人。你可以活给别人看嘛。我并不是说活给别人看这种价值观是对的,但他都没有考虑到这种理论上的可能性。

(5)

唯心主义。

作者认为活给自己看,无愧于心是自我欺骗,是唯心主义。并且作者说他都很不理解为什么世界上还有唯心主义这种东西,什么都应该符合客观事实,符合科学,否则就是骗人的。

我就不从唯心主义开始讲了,我从骗人的东西开始。「感觉具有欺骗性」是大家经常听到的一句话吧(其实我非常反感这种「具有……性」的表达方式,但是举个反面例子就让它保持原来那样难听好了)。其实感觉本身是谈不上欺骗不欺骗的。

我们知道很多视错觉,比如两个颜色一样的方块在某个特别的图案中就让人有「这两块颜色一定不同」的感觉,比如筷子在水里会断掉,比如叉鱼的时候会误判深浅等等。但是请注意,我们看起来两块颜色不同这种心理感受是确实无疑的,看起来的确就是不一样,筷子看起来的确就是断掉的,这些心理图景(心理感受)本身并不是错的,这就是我们自己的感受。说它错了是指,我们不能因为这样的心理感受就认为筷子真的断掉了(更准确地说是认为当我们把筷子从水里拿出来之后它仍然是断的),就认为这两块颜色真的不一样(更准确地说是认为当去掉周围图案的干扰之后它们看起来仍然不一样)。如果我们这样认为了,那我们就想错了,我们想的、我们下的判断就会和后来发生的事不一样。

但请注意,这种由感觉下的判断是对另一个事物或者事件的判断,并不是对我自己感受的判断(更准确地说是对未来感受(比如我们把筷子从水里拿出来之后它仍然是断的)的预测,而不是对当下感受的判断)。有一种感受是对我们自己当下感受的「判断」(其实它更多时候不是有意识地判断),那就是常常说的快乐与痛苦,或者由于这些词被赋予了太混乱的意思,我常常用好的体验、坏的体验、平淡的体验这样的表述。

当我们获得好的体验的时候,这种体验本身绝对不可能是骗人的。因为欺骗指的是两个东西不一样,比如我们认为的和实际会发生的不一样。但是这种体验,比如我吃了一个苹果的体验,是不需要和别的事情作比较的。我吃了苹果,我觉得好吃,事情就结束了。这个体验永远不会是骗人的。哪怕我过了几个小时发现这苹果有问题,食物中毒了,这些后果都不会影响我当时的那种好的体验。只有当我断定这个苹果很好吃也很健康,绝对不会让我食物中毒的时候,才可以说这只苹果的好味道把我欺骗了。但这个好味道欺骗的可不是好味道本身,而是事后的食物中毒的痛苦。好味道是不能欺骗好味道的,所以好味道本身这个体验无论如何都是确实无疑的。

世界上唯一确实无疑的就是我自己一点一滴的体验了,因为它不需要跟其它任何东西比较嘛,你怀疑它什么呢?

(6)

所以我对人生意义、人生价值的看法在这里也就出来了,因为我们是有感受有体验的,并且这些感受和体验是有好有坏的,这就是人生意义的基础。至于每个人的人生具体追求什么,具体通过怎样的方式来获得好的体验,那是另一个问题。关于这种以感受和体验为基础的价值观很容易遭到各种各样的误解。我在写作的时候觉得最难说清楚的就是这一章,不过我还是自信这些想法在很大程度上还是能够表达出来的。

人生的意义和价值在于一点一滴的体验。所有更具体的价值观都必须来自这个基础。

(写完没有通读过,或许有误)
(或许未完待续)

乱伦应该受到道德谴责和惩罚吗?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谴责和惩罚乱伦的道德基础在什么地方?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505251/answer/15317520

这个问题我思考过。简单写一下思路和结论。我在伦理学、道德分析上有自己的标准,我不会简单地使用善恶这种模棱两可又大量渗入个人好恶的概念,也不会直截了当地说这是道德上错的、道德上对的,更多的还是具体的分析。

牛顿「发现」还是「发明」了万有引力定律?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牛顿「发现」还是「发明」了万有引力定律?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966696/answer/13520024

这次要写加长版答案了。

这个问题我蛮多年前就想过。我觉得说牛顿「发现」了「定律」是不合适的,这涉及到我们对科学理论、定律的看法。

什么叫「发现」

我认为比较标准的用法有这些:我发现了一个很好玩的地方;发现新大陆;我发现他们两个人好像有过节……总结来说,我认为「发现」这个词有两个很关键的意思,第一是「某个东西、某个事件本来就在那里、本来就存在」,第二个是「被我知道了」。那个很好玩的地方、新大陆都是本来就在那儿的,只不过有一天被我知道了;那两个人有过节是原本就有的,跟我知不知道并没有关系。

再回头来看牛顿定律(无论是三大运动定律还是万有引力定律)。当我们说牛顿发现了这些定律的时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这些定律原本就存在着。我想很多学生都有这样的印象,这些定律原本就存在,是所谓的「客观自然规律」,只不过被牛顿发现了。

但真的是这样吗?什么是「定律」?就拿万有引力定律来说,是 (1) 那个含有物理量的数学公式,还是 (2) 这个表述「两个质点之间的引力与质点质量成正比,与距离的平方成反比」,还是 (3) 泛泛地说物体和物体之间都是相互吸引这个现象?

如果说定律就是数学公式。那这个数学公式难道是「本来就在那儿的」?如果这样想的话,大概就要说世界的运动规律是上帝用数学设计的了。这的确是一种哲学上的观点,但是这能得到证明吗?拿大陆教科书上的哲学来说,当然不承认神,那就只有说物质的运动规律从根本上说就是某种数学关系,但这只能是一种「独断」,没有确证。

再说第二种,其实跟前一点是一样的,只不过在这里我们可以更清楚地问「质点」是什么?质点是一个数理上的设定,只存在于我们的头脑中,只存在于我们计算的时候,还是说质点是本来就在那儿的东西?同样的问题可以问质量和距离,只不过质点更明显一些。它们都只是一些设定和观测量,不应赋予更多的实在。

第三种,如果你说牛顿发现的是万物相互吸引这个现象,发现某个现象(相当于第一次观察到某个现象)我觉得倒是没有什么问题,但这是牛顿发现的吗?扔个东西会掉到地上这个现象需要牛顿去发现吗?牛顿发现的到底是什么?显然不是这个泛泛而谈的万物吸引的现象。并且前人已经对这些现象做出过解释: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也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东西会往地上掉,而火苗和空气会趋向天空,还解释了月亮为什么不掉下来,天体是怎么运行的这些现象。比如说亚里士多德的四元素说,认为火与气的「天然趋向」是向上的,水与土的「天然趋向」是向下的,这显然就是在解释这些现象。而牛顿力学要解释的也包括了这些内容(我们观察到的自然现象),你不能说这些现象是牛顿发现的。

至此,我想我已经说明了说「发现定律」是不合适的,因为无论你把定律理解成数学形式还是某个关于物理量关系的叙述,它都不是单纯地发现,也不是本来就在那儿的东西,而是人们创造出来的、设定出来的。至于说「发现了(观测到了)某某现象」则并不是牛顿的功劳,这些现象是大家本来都知道的。

那么牛顿到底干了什么?「发明」了定律?这就要再来看什么叫「发明」

发明电灯泡叫发明,发明了某种技术叫发明,这两个应该没有争议。也就是说发明的对象是「从前没有的」某个东西或者某种技术、方法。还有一点很关键,这是一个语感的问题,就是说到「发明」的时候我们似乎一般是说「技术」而不是「理论」。这是我认为说「发明定律」不合适的地方,因为似乎我们并不会说发明了某个理论。

但是说发明定律、发明理论表达了一个正确的意思:这个定律、这个理论从前并不存在,它是个人造的新东西。你可以说提出一个定律、提出一个科学理论和发明电灯泡不一样,因为这个定律和理论必须符合我们的观察,还能够做很好的预测。但是发明电灯泡其实也不是凭空想象就能弄出来的,事实上还是符合了、利用了那些自然原有的机制才弄出来的,而并不因为它符合了、利用了自然原有的机制我们就不说这是个「发明」了。(并且,我们从来不说作家「发明」了一个故事,也不说我在梦里「发明」了某个虚构的事物。似乎只有与现实相联系的东西我们才会认为是「发明」。)

这之中的微妙差异可能还可以细究,但总结说来我只是认为从语感上说「发明定律」很奇怪,要真去深究做出一个科学理论和做出一个电灯泡有什么根本区别我觉得至少不像人们之前想的那么简单。

最后我想说的就是对科学理论、对物理定律的理解,这是这个问题的关键。否则就像这里有的回答者说的那样,纠结发明还是发现没有意义。

我认为我们的基础教育给学生们的印象就是:自然规律是本来就在那儿的东西,科学家会一步一步发现它们

我觉得这是个很糟糕的想法,并且似乎造成了不是我们主动去探索自然,主动去做科学研究,而是被动地接受和学习前人、科学家已经「发现」的所谓「科学真理」。说这些科学理论、定律是被「发现」的最大的坏处就是认为他们就是所谓的「客观事实」「客观规律」也即是将它们直接视为「真理本身」。这就僵化了人们的头脑,我们就只会背公式、背真理而不会想到自己去创造新的东西,打开新的思路。

对科学理论和物理定律的理解必须是开放的,只有在这种开放的理解下才不会扼杀创造力和独立思考。所有的科学理论都是我们头脑中的模型、手头的工具,它们存在的意义在于可以解释我们观察到的各种现象,还可以用来预测怎样的条件下会发生怎样的现象,也就是预测未来会观察到什么。但我们并没有理由说理论本身、公式本身就是宇宙的终极真理、终极奥秘,我们现在接受的理论只是至此我们认为比较好用的模型。如果有另一个模型也可以解释我们观察到的现象,也能预测同样多的东西,那么这两个没有好坏之别的模型就是没有对错之分的,至少现阶段没有。牛顿的物理体系取代了亚里士多德的物理学倒不是因为亚里士多德的构造是错的,而是因为牛顿的构造更简单,并且能够更精确、更定量地解释各种现象,预测未来的事件。

说到这些又是很复杂的问题了,就不细写了。暂时写到这里吧。

写得比较快,可能细节上有些错误。

大多数人都这样做,所以你不这样做就是错的 ?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怎样举例反驳「大多数人都这样做,所以你不这样做就是错的」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231560/answer/14418752

这个「用大多数人强暴个体」的做法一直是我痛恨的。说白了,个人选择与大多数人如何选择无关,只要不伤害到其他人,我干什么与别人干什么、大多数人干什么没有任何对错方面的联系。这就是完整的理由:个体优先,而不是大多数人优先。

只不过提问者是想问更直观的例子。这个其实很多了。

「子非鱼」庄子诡辩了吗?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关于「子非鱼」,庄子诡辩了吗?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0037135/answer/13761630

这个问题可以说很多,我试着说说其中一些。可能有些讨论没有非常贴近原文,但都是与原文相关的重要问题。

首先要说明一点,「快乐」是内心(个体内在的)感受而不是外在表现。

(一)

如果把惠子的「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看作是一个提问,是一个疑惑。
我以我的理解补充一个完整的推理:

  1. 同为人类,我可以知道其他人快乐还是痛苦。(这个前提我后面再来质疑,这里且当做是这个推理的前提)
  2. 由此类推,「同类的生物可以知道同类的感受」很可能是成立的。
  3. 所以,鱼能够知道另一条鱼是否快乐并不奇怪。
  4. 如果你是一条鱼,你说这条鱼快乐,我就不觉得疑惑了。
  5. 但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这些鱼快乐与否呢?正如我不是鱼,我就看不出这鱼到底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如果惠子的疑问是这样,那么庄子就没有正面回答这个问题,他没有回答自己到底是怎么知道的,并且换作是谁都不可能彻底回答这个问题。即使把这条鱼换作是一个人,都无法彻底回答「一个人怎么知道另一个人的感受」「一个感受者怎么知道另一个感受者的感受」这样的问题。

虽然我们不能彻底地、确切地、准确无误地知道,但我们的确能够通过换位思考以及观察表情、肢体动作看出一个人是快乐还是悲伤或是其它的内心状态,还可以靠语言和后续行为来确认。虽然这些方式是间接的,也是可能出错的,但很多时候还是基本可靠的。

类推到鱼或者其他动物,多数动物都没有跟人类似的表情,肢体动作也和人类不一样,换位思考也不一定奏效。我们用来观察同类内心状态的办法在观察其他动物的时候往往都用不上,用得上也很不可靠,并且几乎不能通过语言和后续行为来印证。

所以,我不知道人怎么能知道鱼快不快乐,通过什么方式知道鱼快不快乐。惠子有充分的理由来问庄子何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而庄子也没法给出有说服力的答案。

(二)

「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语气并不像疑惑、疑问,更像是「你怎么能知道?」这种表否定的反问。惠子是想说庄子你根本不可能知道鱼的感受。

说庄子是不是诡辩也主要是在这个理解下讨论的。

从上一个部分的讨论我们得到的结论应该是这样的:人知道鱼的感受是奇怪的,因为我们找不到什么可靠的途径来了解鱼是否快乐。

但是我们找不到并不能肯定地说就一定没有。庄子说他知道鱼快乐,但就不告诉你是怎么知道的。你可以不相信他知道,但在理论上你也没有百分之百的理由说庄子肯定不知道。「庄子知道这条鱼是快乐的」是无法证明也无法证伪的一个问题。所以庄子可以玩起神秘,不告诉你我怎么知道的,而是说「你惠子自己不知道不意味着我也不知道,至于我怎么知道的,我就不告诉你!」我认为这并不是诡辩。但庄子也没有给出有说服力的答案,你可以不理他,可以说他理由不充分,但不能完全证明庄子是错的。

(三)

人看着一些动物,会觉得他们很快乐。这种感受肯定不是庄子一个人有的。相信我们大多数人都有过这样的经历。这种对另一种生物是快乐的感觉 ,只是「我觉得、我感受到了它们是快乐的」而不是「它们自己真的感受到了快乐」。庄子的那句话如果往这个意思上理解,就没什么问题了。但庄子那句原文(「儵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读起来的确像是判断鱼本身的快乐,而不是在说在我看来鱼很快乐。所以惠子的质疑是有道理的。你不能去判断另一个感受者的快乐。别说鱼了,就是人,你也不能这样做。比如有人说「学生在教室大声地朗读,是学生的快乐啊」,这只是你认为的快乐,至于这些学生是不是真的快乐,不是你想当然就能判断的。

(四)

我没觉得庄子在循环论证。如果惠子的话意思是「因为你不是鱼,所以你不知道鱼的快乐」。那么庄子就可以这样提取惠子的逻辑「因为你不是 X,所以你不知道 X 的 什么什么」(虽然这个提取不准确,又可以展开讨论,但我真的不想在这上面花时间)。于是庄子就可以说「因为你不是我,所以你不知道我知道鱼的快乐」。至于 @Allan Qian 说这可以无限辩论下去,则可以用否定「因为你不是 X,所以你不知道 X 的 什么什么」这个逻辑作为结束。因为这个前提是错的,所以才有后面一堆事。

所以惠子没有充分的理由说庄子一定不知道鱼的快乐;而庄子也没有充分的理由向另一个人表明自己(可靠地)知道鱼的快乐。

关于植物人的伦理问题

下文原为 唐逍 在知乎问题 关于植物人的伦理问题 下的答案:
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894325/answer/13277379

提问者的问题补充如下:

我外公由于中风不幸丧失了大部分思维能力和几乎全部的运动能力,至今已然一年。期间我母亲由于是独生女辞职全职照顾外公,我外婆由于每天探视以及照拂外公亦是积劳成疾。外公是非常疼爱我的,他不能自理的样子我视之心中戚戚然,时常于睡梦中涕泪聚下不能自禁……然而我却又有一个近乎大逆不道的想法。外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呢?诶 他确实成为了亲人们的拖累不是吗? 由唯物的观点看,他应该算是阻碍了生产力?(虽然很拗口)任他死亡到底在伦理上是可行的吗?孝经上的「愚孝」是否值得践行?

首先我不认可生产力的标准。我认为人活着的意义在于他自己的感受和体验,以及受他影响的他人的感受和体验。我的分析以个人体验作为标准。

我不太清楚中风和植物人的具体情况,但你说是丧失了大部分的思维能力,听起来应该是还可以认识人、勉强对话,这样的情况离植物人还有很大的差别。

持续植物人状态(PVS, persistent vegetative state)是只有自主呼吸和心跳(因为脑干尚可正常工作),但大脑皮层基本或完全损坏,如果完全损坏,按照现在神经科学的理解这样的人不会有感觉和意识,因为感觉和意识都必须依赖大脑皮层。那么永久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已经没有活着的「体验」,他虽然还有呼吸和心跳,但我认为除非他能有朝一日醒过来,否则他就没有活下去的意义。而这个时候停止维持生命的措施、让他自然离开人世不会让他感到痛苦,再加上维持生命措施的费用会给整个家庭带来巨大负担的考虑,我认为这么做是很好的方式。

这在伦理学上被称为「听任死亡」(allowing someone to die):认定继续治疗没有效果,于是停止使用维持生命的医疗器械。

但听任死亡也有一个地方容易遭到反驳:即使是 PVS 也没有足够的理由说他就一定不会醒过来,毕竟我们对大脑的了解还太少。判定一个只有自主呼吸和心跳的植物人不再有活下去的意义的理由并不充分。说不定有朝一日就有新的治疗方案让他醒过来。但毕竟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为了这种可能性付出一家人的积蓄和精力未免太过了。一个人的生命的价值并不是高于一切的。

说了植物人这个极端的情况,再来说说一般的情况,老年人、身患重病、治愈希望渺茫但还有些许意识、也能感觉到快乐和痛苦的情况。

如果患者还生活得不错,时不时(哪怕是很少的时候)你还能看到他在享受生活的乐趣,比如还能和家人一起谈笑,并且持续治疗也并不是让他感到痛苦的那种治疗,那么就没什么理由停止治疗任由他死亡。

但可能更多时候是患者也很痛苦,已经没有办法获得生活中的好体验,持续治疗虽然能维持生命,但无非是延长他痛苦体验的时间,并不是给他获得快乐的机会。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认为维持生命的做法就缺乏意义了。但同样的问题还会出现,我们没有办法百分之百的判定治疗一定是无用的,一定是没有希望的。所以停止治疗总会让人觉得于心不安。

除了「听任死亡」之外还有「仁慈助死」(mercy death)和「仁慈杀死」(mercy killing)两种争议更大的做法。仁慈助死是患者提出要求结束他的生命。仁慈杀死是患者没有提出要求,但有人认为他这样活着已经没有意义了,就采取行动结束了他的生命。我就不展开说了。

总结来说,我认为一个人在「永久无感觉无体验地」或「只剩下痛苦体验地」活着的时候,死亡就并不是一件坏事。无论是自己选择的死亡,还是由别人选择的死亡在很大程度上都没有道德问题。其中的问题只是如何判定「永久无感觉无体验」或「只剩下痛苦的体验」,没有人有足够的能力准确判定这一点,所以仁慈助死和仁慈杀死在很多时候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可能会有人别有所图或是做了错误的判断。听任死亡则没有太多问题。

另外,延续他的生命和延续需要付出的代价是可以权衡的,没有理由认为延续患者的生命具有高于一切的绝对价值。所以亲人付出的精力和医疗费用应该和治愈的希望做权衡考虑。

这篇答案里面「个人体验」的视角是我自己的,「听任死亡」「仁慈助死」和「仁慈杀死」的区分来自 Jacques Thiroux 的《伦理学与生活》(Ethics: Theory and Practice)一书。这本书里有一些更详细的讨论,介绍了一些植物人的案例,还介绍了美国的《患者自决法案》(PSDA)和预留医疗指令等解决病人是否继续治疗、延续生命的一些方式。


2011 年 10 月 27 日第一次回答
2013 年 9 月 21 日有少量修改
2013 年 10 月 24 日有少量修改